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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61章 堂下何人状告本官九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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才拖延了一阵,就听着远处一阵号鼓声,随后有小吏传道:“节度使大人到!”

看热闹的百姓纷纷让开,县令也赶紧整理衣帽,与县中小吏衙役等一并出去迎接。

行礼之后,林敏道:“你自审你的,只要秉公办理就好。

本官非来主审,也不是越俎代庖。”

“该怎么审,就怎么审。”

县令应下,自请林敏上座督查。

待周边安静下来后,几名垦荒公司的人,还有那些手里有大量草荡契的场商,也被带了过来。

原本按照上次的控告,这些垦荒公司的人是被告。

现在这边的流氓打胜之后,反手一弄,垦荒公司的人成了原告了。

而

这些手里有草荡契的场商,则成为了一个尴尬的存在。

县令先读了读实际上看热闹的百姓都已经知道内容的状纸,便问那些场商道:“圈地时候,垦荒公司找的你们,说你们手里有草荡契。

完课印串等,一应俱全。

你们自愿接受圈地补偿之款项,此事当真?”

这些场商听到“自愿”

二字,心里只想骂娘。

心想什么叫自愿?

我们要是不自愿,兴国公就要查我们办私盐的事,我们倒是不自愿,但不自愿行吗?

若是别人来查,倒是好说,总能糊弄过去。

可这天底下的事,只有想不想查,没有能不能查。

只要想查,自己这些人办私盐、搞私煎的事,没个查不到。

但事已至此,这时候若说不自愿,或者直接喊冤,那才是傻子行径呢。

因为……他们买草荡本身,就是不合法交易。

“大人,我等都是自愿接受圈地补偿款项的。”

“垦荒公司与我等协商,我等皆出于自愿。”

“一来煎盐从业乃天下苦业,我等早有换业之想。”

“二来所给补偿,颇为合理。”

“是以,皆是自愿接受圈地补偿的。”

“这些草荡典押契、五年之内的纳税完课证明,都在这里。

请大人过目。”

小吏连忙将这些契约都拿到县令身边,县令随便抽了几张,点头道:“这倒都是真的,尤其是完课纳税的证据,这些做不得假。

盐政那边也是有存根的。”

“既有证据,各项契约也都完备。

那按你们所说,前几日来这里反对垦荒的那些盐户,都是刁民?”

“前几日事情之定性,当为刁民典卖草荡,不能得圈地之补偿,遂聚众反诬,人多闹事?”

“若真如此,非得重罚不可。”

这些场商既然已经走到这一步了,只能把事情做绝了。

否则的话,真要追查起来,当初那些盐户反对圈地,最开始都是谁组织起来的?

可都是他们在背后扇阴风、点鬼火,而且是他们领头组织起来的。

试图要挟对抗,从而保证自己继续还有煎私盐的利益。

这里面不是说场商想要卖草荡、得圈地补偿。

圈地给的那点补偿,只能给明面的。

那些法律上“无主”

的草荡,圈地公司是直接在朝廷那里承包的,是不可能给他们一分钱的。

而且这官司,真的是哪怕打到北京城,这些场商也不占理。

但如今事情都发展到这个地步了,场商还能怎么办?

退一步,当堂反悔,说自己其实不想被圈地,是兴国公逼的。

因为要是不同意圈地的话,兴国公就要查自己煎私之事。

煎私盐,真要是查起来,要赔的钱可就多了。

这种事,基本可以理解为大明前期的反贪。

地方上的钱到底够不够用,皇帝心里是有数的,定一个极高的圣人标准,然后皇帝手里就有了绝对正义的执法名义,想办谁就办谁,而且是以反贪的名义。

私盐也差不多,商人入场之后会什么样,朝廷是傻子吗?但法律就在这摆着,还真就有理由办这些煎私盐的。

很多法律是不明说的,尤其是江南地区,是压根不可能依法办事的。

真要依法办事,那事可大了去了,不只是盐业,包括土地、田产等等,不合法的问题多了。

比如从明初开始的江南各县的税率不统一政策、一开始的官田民田之分、税率按照户籍所在地承担的各种奇葩政策,导致的经典的嘉兴和嘉善两县从隆庆年间干到崇祯年间的土地争端。

简单来说,明初时候,江南承担的大量的国税。

但是,这部分粮税的基础,是靠明初战乱结束后,朝廷手里掌握的官田达成的。

官田是可以收很高的税的,因为没有中间商赚差价嘛。

后来官田的数量越来越少,但整个县的税收额度并未调整。

乱七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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