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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章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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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说了一句话,喉咙里的声带并没有震动,只是嘴唇比了说话时的形状。

≈ldo;陆叔叔,亲到你啦!

≈rdo;

他如果想要亲亲自己的陆叔叔,只要说一句话就好了。

可是有时候自己争取来的偷亲,滋味又别有不同。

就比如现在,靠自己轻薄陆叔叔,也是一种情趣。

他们俩的距离不远不近,正好足够陆郁能瞧清他说了什么。

陆郁无可奈何地笑了笑,≈ldo;小混蛋。

≈rdo;

他开车回了公司,大致算了下时间,裴向雀应该老老实实在教室里学习了,发了条信息过去,≈ldo;我看不见的时候,我们家小麻雀是不是偷偷被人带坏了,要不然怎么长成了这个模样,干坏事的时候那么熟练,十足的小混蛋。

≈rdo;

裴向雀一本正经地回答,≈ldo;人生如果不能光明正大偷亲一次陆叔叔,岂不是一条咸鱼?≈rdo;

陆郁扶着额头,想着日记本里的小雀,怕不是此刻自家小麻雀被小雀附体。

倒是越长大越天真调皮。

陆郁很喜欢他长成这个模样。

他的金丝雀什么都不必会,甚至不必明白,只要能够健康地长大,快乐幸福就好。

就如同现在,他就像是个十七岁的小小少年,快活地谈着恋爱,想要和喜欢的人接触更加亲密,生活中总是有细碎的小事值得快乐。

或许会有些小小的不愉快,可真正的不幸从不会降临于他。

或许和旁人有的不同,就是他的小麻雀特别可爱。

陆郁对他是唯一仅有的偏爱。

那天晚自习,裴向雀捂着嘴唇,笑了好久,连陆静媛都快要过来瞧一瞧,他是不是笑傻了。

既然歌曲已经选好了,离送别会的开办时间也不长了,裴向雀必须要加紧练习。

这是陆静媛托付给他的重任,而裴向雀自己也想要唱好,在学校里不能练习。

所以在家里的时候,裴向雀忙于唱歌,连和陆郁腻腻歪歪的时间都没有了。

陆郁很不理智地迁怒这首歌,认为一点也不好听,即使是裴向雀的声音,也只能拯救一点点。

虽然裴向雀跃跃欲试,可是陆郁的睡前安眠曲,从未点过这一首。

他十分固执地不想让裴向雀为自己唱一首注定会为了别人而唱的歌。

可是陆郁的伪装太好,他想要骗过全身心信任自己的裴向雀太过容易,裴向雀什么也没有发现。

只有陆郁故意露出一点真实的情绪,对于裴向雀为别人唱歌的抵触,他的小麻雀会立刻推辞掉这件事,再也不会为别人而唱。

可就是这样,陆郁才不能做。

距离送别会没几天的时候,裴向雀终于满怀希望地提出自己的邀请,他问:≈ldo;陆叔叔,后天晚上有时间吗?我会,会,会在好多人面前唱歌,你要来看吗?≈rdo;

他还是紧张的。

上一回冲动地上台唱歌,是因为被嫉妒冲昏了脑子,一鼓作气,想要陆叔叔承认自己更好就上去了。

可是这次不同,他要唱给那么多熟悉的人,还身负重任,是送别会的最后一个节目。

裴向雀并不上台,而是在后面,他看不到观众,即使陆郁来了,他也瞧不见,可是只要裴向雀只有在那么多观众里有一个陆叔叔,就会有无尽的勇气和力量。

因为陆叔叔是他的好运气。

陆郁一怔,他翻了翻手机里存着的日程表,片刻之后才回答,≈ldo;那天晚上恰好有事要忙。

≈rdo;

他的声音里有细微的歉意,似乎和真的一样,≈ldo;不能去那里给你加油了。

≈rdo;

裴向雀有点沮丧,蔫头蔫脑的。

他最近贪心极了,什么事都想要陆叔叔参与进来,而陆郁很忙,无法达成他的心愿。

不过这也没有关系,裴向雀心想,陆叔叔是最重要的。

他兴奋地提出意见,≈ldo;我,我会让静媛录下来,要是,听不清楚的,话,我可以再,再为陆叔叔唱!

唱多少遍都好。

≈rdo;

裴向雀问:≈ldo;那,陆叔叔喜欢吗?≈rdo;

陆郁半阖着眼,指腹摸着他后颈处柔软的部分,这是非常亲密的动作,代表着对方完全的信任和依赖。

而陆郁就像是在安抚一只顺从的小动物,≈ldo;会,会喜欢的。

≈rdo;

他不会喜欢。

大概,永远也不会。

到了举办送别会那天的夜晚,天气很好,夜空中缀满了点点繁星。

活动是在外面办的,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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