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9章(3 / 3)
安允,你可知罪?”
吴安允额上冷汗淋漓,几近虚脱。
他也算能扛事儿的,居然没晕厥,只咬牙不语。
虞妙书没空跟他耗,一拍惊堂木,大声道:“被告,你可知罪?!”
面对上头不可侵犯的权威,吴安允咬碎牙服了软,颤声道:“草民、草民知罪。”
笔吏道:“那就签字画押。”
吴安允被迫按了手印。
虞妙书当场宣读判决书,按大周律令第七十?六条,吴安允夫妻虐待未成年人吴珍,致其自伤投河,行为恶劣,判林晓兰杖打五十?,吴安允杖打一百,拘役三?月。
又因吴安允失职,不能庇护继女吴珍,判处吴珍由生母曲氏带走照料看?管,要求吴安允执行放妾书,还曲氏自由身。
那份放妾书已由笔吏写好,亲自把放妾书当众读了一遍,内容有?吴安允自知失职,不配作父,自愿归还曲氏嫁妆,放母女离开吴家自立门户。
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。
放妾书有?三?份,一份给?吴安允,一份给?曲云河,还有?一份则在衙门备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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