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9章(2 / 3)
林雀是沉默的顽石,任何风雨侵袭他,也只会更加雕琢出林雀与众不同的美,和摄人心魄的艺术感。
身后的人群传来小声的私语:“这是要弹琴?”
“是啊,看他那架势,好像还真有两把刷子。”
“嗤,十四区的老……,能会个什么?样式倒是做挺足,别一搭手就垮了吧!”
“那就很可乐了……”
“嘘嘘嘘,小点声,不怕被那几位听见啊?先闭嘴听他怎么弹吧。”
程沨勾着唇角笑了,又站起来到门口去关掉头顶的大灯,打开了前头台上一束暖黄的独光,浅金色的光芒羽纱般落下,给林雀的头发和睫毛拢上一层梦幻迷离的光晕。
等他走回来,就迎上盛嘉树跟傅衍两个不善的目光。
“怎么了?”
程沨挑挑眉,笑眯眯说,“既然都来了这么多人了,那不得把氛围搞起来。”
但他搞得越正式,就是越把林雀往火堆上架。
出彩或出丑,就全看林雀自己的本事。
程沨一向是任性随心、拱火不嫌大的主儿,林雀能叫这几个人都为他存了不一样的心,他程沨却没这么好摆布。
程沨在椅子上坐下来,翘着二郎腿,手肘支在膝盖上慢慢摸着下巴,笑眯眯地想。
灯光和气氛的改变完全没有影响到他,林雀微微垂着头,随手弹了几下找到手感,就抿着唇,轻轻弹下第一个音。
他选的是一首民谣——《玫瑰窃贼》。
旋律前期舒缓,后期昂扬,歌手的作品是出了名的饱含情绪与哲思,旋律和歌词看似朗朗上口,谁都能唱,然而思维深度不够的人,其实很难演绎出歌曲中沉淀的东西。
傅衍听到他的前奏,心中就微微一松,想,妥了。
他不会乐器,也不懂音乐,他就是个粗人,但最起码的好听难听他还是能听得出来的。
林雀弹完一段旋律,大家都当他光弹就完了,谁知道他垂着眸,伴着吉他开始低低唱起来。
“为何夏夜晚风吹,如梦逝去不可追;
“那曾在路途中丢的盔,被时间慢慢磨成灰。
“为何夕阳的余晖,总在离别时才美;
“为你付之一炬的热泪,也曾是我怀揣的宝贝。”
歌声一出,窃窃私语就消失了,程沨唇角轻佻的笑意缓缓收敛,桃花眼中闪烁出微微的亮光,紧紧盯着台上的青年。
声乐教室有着最好的收音设备,林雀的歌声被话筒放大,呈现出来的全是优点——声线干净,带着点儿少年人独有的清澈,却又丝毫没有寻常男生声音的平、白、无聊的单薄感。
就像林雀的眼睛,犹带幼态的形状,黑漆漆的眼睛却沉默、阴郁,仿佛在眼底藏着很多很多的东西。
或许是因为歌曲旋律的原因,又让他平日里听来略觉冷漠的声音多了些柔婉——干净、厚重、柔婉,几种看似矛盾的特质却在他的声音里杂糅成一种奇异的张力,似乎浅吟低唱中藏着欲语还休,将历经劫难却犹死不改的坚韧向人心上娓娓道来。
沈悠扶了下眼镜,微微坐直了身子;戚行简深深盯着垂眸弹唱的青年,喉结在冷白的皮肤下无声一滚。
“冰山坠入碎河,孤星奔赴焰火;
“蜗牛向海,投掷他颤抖的壳。
“要么你来拥抱我,要么你来处决我;
“爱或死亡会令我变成花朵。
“像风一样窥视我,或将我推入漩涡;
“解救我,在天亮前带走我。”
旋律渐入高亢,林雀枯峻瘦长的指尖娴熟而激烈地扫过琴弦,脸上表情还是很淡,坚毅昂扬的气韵却从他的声音中直扑而出,扑过空旷的教室,扑进一双双睁大的眼睛,扑向每一颗正在剧烈跳动的心。
盛嘉树彻底坐直了,身体不由自主微微前倾,一只手紧紧抓着膝盖,怔怔望着他。
“要么你来亲吻我,别让黑夜吞噬我;
“千千万朵云掠过我的躯壳。
“去爱垂老的暮色,爱温热璀璨的河;
“那是我种的玫瑰烧成的火。”
“——带、走、我。”
最后一次扫弦重重落下、戛然而止,林雀抬起头,漆黑的眼睛迎上头顶洒落的金光。
光芒晕染了他的黑发、黑眸和苍白削薄的面颊,林雀是一只正在挣扎着飞向天堂的鸟。
满室寂静,只有一束金色的独光温柔地拥抱了林雀,而一群高高在上的豪门少爷们,都被隐没在台下昏暗的阴影中。
连同他们不由自主屏住的呼吸,和一双双放出亮光的眼睛。
作者有话要说:
林雀:我只要略微出手……
舔狗预备役们:跪了。
《玫瑰窃贼》词|曲:柳爽,是一首很美的歌,强烈推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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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8章
甚至来不及等重新打开大灯,“咣当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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