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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章(3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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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调,奢华,一丝不苟的优雅,从头到脚,都是沈自清的品味。

李拾遗都快不认识自己了。

“……”

难怪去商圈没走两步,那些服务员就围上来了,他现在确实像个有钱人。

以前的李拾遗去这种地方,服务员虽不至于朝天翻白眼,但态度也不至于亲切到将李拾遗当做他们第二个家人。

其实这样也没什么不好,不就是跟男人睡觉吗。

他跟着沈自清能拿好处,他妈妈也能完成心愿,厂子投入多,但也不是他投钱,等厂子起来了,他妈能赚钱,以后的日子也不用过得那么辛苦,上不上学都无所谓了,只要厂子顺利,他的未来简直一片坦途。

他把u盘给陶家,给沈自清找麻烦,然后等着沈自清一怒之下撤资吗……?

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,骨气能干嘛,能当饭吃吗。

没钱的日子多难受啊。

初中在学校没钱吃饭,一块馒头都要掰两半,一半中午蘸辣条,一半晚上夹咸菜,半夜饿得睡不着觉,起来咕咚咕咚地喝水。

都说上了学就有未来了,就有前途了,这个大饼谁都在画给他看,他不算全然的信以为真,但猪饲料他是真的拌一回吐一回,因此在现实的逼迫下不得不相信,只要能走出大山,未来就一片光明。

只要不养猪,前途总是光明的。

果然现在名表一抽屉,豪车配司机,拿着多少人一辈子赚不到的钱,还有人帮忙投资厂子,他拿着股份擎等着躺平收钱,一进商场刷卡不用眨眼,漂亮服务员不管环肥燕瘦,都露着标准的八颗牙齿嘘寒问暖,小意讨好,从头发伺候到脚跟,生怕惹他一点不悦。

这未来不说光明,简直堪称刺眼,人生赢家的目的早早达成了。

不就是岔开腿伺候伺候有钱人吗,他又不是第一回这么干了,一回生二回熟的,别扭个什么劲儿呢?就是去打工,不也得伺候领导吗?上班伺候给领导当牛作马,跟床上伺候给领导当鸡作鸭的有什么区别?

人真他妈的见啊。

李拾遗捂着嘴,可能是晕车和酒精的缘故,越想胃里越是一阵翻涌,他忽然说:“停车,停下……!”

这是离商区较远的一片地儿,周围都是酒吧,大中午的,没怎么营业,火辣辣的阳光照在身上,他却浑身发冷,踉跄下了车,找不着垃圾桶就吐了。

司机跑过来递手帕,李拾遗刚刚收拾好,就听人扯着嗓子骂:“我说你他妈的开着豪车吐老子店门口——”

李拾遗一抬眼,正对上了一人,耳朵上是一排被太阳晒到刺眼的铆钉,头发毛毛支棱着,李拾遗喝了酒,头脑迟钝,盯着那排扎眼的耳钉。

好像有点眼熟。

就听来人叫:“卧槽,怎么是你?李拾遗?”

李拾遗:“你是……”

许栩打量着李拾遗:“你不认识我了?……我许栩啊,上回宋哥还带你来我店里呢,这就忘了?”

李拾遗想起来了,一时色变,扭头要走,许栩却抓住了他的手腕:“诶你等等,你回来,你去哪儿?宋哥找你都快找疯了——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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