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4章(2 / 3)
汗。
但是……他必须站起来。
李拾遗几乎是提着自己因为受伤,太久没动、肌肉变得有些虚弱的腿,半爬着跨过去的。
仅仅是过个门槛,他就浑身发虚,累得满头大汗。
李拾遗靠着墙,喘着气,歇了一会儿,随后一步一步,咬着牙,走到旋转楼梯前,慢慢往下走,路上碰上管家,就撒了些谎。
他走得急,很快下到了一楼上二楼的旋转楼梯口,他想继续往下走,但下一秒,他就僵在了原地。
沈宅客厅,大理石壁灯都开着,木质的地板在仆人精心的保养下,花纹在灯光下清晰油亮。
真皮沙发上坐着一位气质冷漠的客人,一身合身的铁灰色西装,交叠的长腿上放着一份文件,正在垂眸翻阅,明亮的缠枝吊灯,照耀着他清晰硬朗的下颌线,在脖颈处拉出块垒分明的阴影,显得十分冷峻。
他听见了动静,抬起了头。
隔着绿茶袅袅的薄雾,李拾遗的影子,就这样猝不及防地撞进了一双墨蓝色的眼睛里。
然后,他叫他——
嫂子。
这个称呼像一把生锈的刀,猛地捅进了他记忆最深处,搅得他五脏六腑都错了位。
李拾遗只觉得耳边“嗡”
的一声,所有声音都消失了,世界寂静得可怕。
他站在楼梯的转角处,看着那个沙发上面无表情的男人,恍惚间,和沈松照之间发生的那一切,与沈自清婚事相隔,竟久远得简直像上辈子的事了。
他怎样都没想到,沈自清口中的“客人”
,会是沈松照。
李拾遗一下从噩梦中惊醒。
原来,他刚刚想着想着,竟模模糊糊睡了过去。
窗帘是之前的管家拉的,紧紧地,透不出一丝光,卧室里还氤氲着袅袅的木质香气,墙壁透出的橘色灯光,隐秘而温柔,李拾遗摸了摸脖子,摸到了一手的湿汗。
——沈松照。
他回来了。
他……认出他来了吗。
李拾遗曲起身体,抱着肩膀,因为恐惧,牙齿咯吱咯吱地战栗着。
沈松照是一个什么样子的人,没有人比李拾遗更清楚。
他睚眦必报,且冷漠固执,认定的事情,哪怕撞破南墙,也要做到。
所以,如果他认出来——他会报复他吗。
李拾遗后悔极了!
等等,沈松照回来,沈自清知道吗……不、沈自清知当然知道……!
沈松照回来沈宅,他是一家之主,他怎么可能会不知道!
!
突然的,冰冷的寒意瞬间从脚底窜至头顶。
他忽然明白,为什么他昨晚会听见沈自清打电话了。
沈自清这样缜密谨慎的人,不会无的放矢。
——他是故意的。
他故意叫沈松照留下来,也故意叫他听见那个电话,在那个电话里,他没有称呼沈松照为弟弟,或者其他的昵称,他只是语调柔和地称呼对方——【客人】。
如果他一直——一直乖乖呆在三楼,就什么都不会发生。
他不下楼,对生性冷漠的沈松照而言,嫂子就是单纯的嫂子,而李拾遗就只是个单纯的死人。
挨了他两枪的沈松照,没有由头上三楼,更没有理由再为过去的事报复他。
但是、但是……现在……
有一瞬间,李拾遗胃中翻涌,特别想吐。
他死死捂住嘴巴,花了很长时间才克制住这种几欲作呕的痛苦感受。
——如果沈自清想警告他。
那么他成功了。
沈宅新装了许多摄像头,但三楼没有。
每晚八点,他会跟沈自清通视频电话。
这一天,当然也不例外。
沈自清背后是a市林立的高楼,高耸的玻璃建筑透露着迷蒙的璀璨灯光,繁华而疏离。
沈自清似乎刚从酒宴中抽身,看见李拾遗脸颊上泛红的睡痕,眉头便微微舒展了,叫:“拾遗。”
“刚睡醒吗?”
男人嘴角依然噙着惯常的微笑,说话的语调亲昵温柔。
他没穿那种非常正式的深色西装,量身剪裁的米杏色西装外套,在灯光下泛着温润垂顺的光泽,内搭的咖色马甲,白衬衫,勾着流畅的肩线,配着一条格纹领带,显得儒雅随和,又不失格调,他面上又带着这样令人如沐春风的笑,实在很难让人心生恶感。
李拾遗看着屏幕里的男人——他的丈夫,沈自清。
无论从哪个方面说,这个男人看起来都无可挑剔。
李拾遗没有回应沈自清,只在摄像头照不到的地方攥紧了手指,指甲深深陷入了掌心,阵阵刺痛勉强令他保持了平静。
他没有话说,沈自清对他却总是有话说的,他姿态放松地笑了笑,说:“我听管家说,你下楼见过客人了。”
看着沈自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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